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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新车不满一月自燃要求换车 4S店:购置税保险自理
2020-01-08 08:43:52    作者:杜玉全      来源:成都商报     

 

  “12月2号提车,27号早上开着开着就自燃了。”新车不满一月就发生了这事,严先生深感无奈。他于是向4S店提出了换车请求。经过沟通,4S店回复,车辆可以更换,但却提出了相应的条件,购置税和保险则要严先生自己承担。

  7.8万元新车 开了不到一月 自燃了

  “车子是去年11月27号订的,12月2号提的车,跑了大概2000公里左右,12月27号早上开着开着就自燃了。”严先生介绍,事发当日,在行驶到成都武侯区吾悦广场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时,车辆突然无力,速度一下子降了下来,踩踏油门也没有太大反应。接着,严先生下了车,查看情况。车头位置,浓烟从引擎盖缝隙蹿了出来,越蹿越凶。很快,前轮位置的缝隙间开始有火苗蹿出。他连忙从车上取下车载的小灭火器,对着车头一阵喷射,但并未压住火势。

  幸运的是,附近一名交警赶了过来,一同参与处置,并找来了洒水车对车头进行洒水灭火。“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才把火扑灭。”严先生介绍。从他提供的购车发票看,严先生所购车辆为福田牌多用途乘用车,价格为7.8万元。销售单位为成都悦驰顺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了便于载物,严先生称,在提到车辆后,还对车辆内部做了一些改装,加装了一些铝合金板。“包括购置税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在内,一共花了11万多元。”

  要求更换新车 被告知购置税保险要自理

  事发后,严先生将车拖到了位于火车南站附近的一家福田汽车4S店。“4S店的人以及厂商的人对车子做了检查,检查后说是发动机的问题。”严先生介绍,“说有个线搭在发动机上,然后温度升高后,引燃了。”鉴于此,严先生认为,车辆的自燃应该属于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遂向4S店提出了换车要求。

  经过沟通,4S店表示厂家可以向严先生更换一辆新车,不过却提出严先生要自行承担购置税和保险等费用。否则只能对车辆进行维修,并向严先生负担一定的补偿。“我肯定是要求换新车的,这个车子开了不到一个月就出现这样的事,换谁都想不过啊。但我之前已经付了购置税和保险了,不可能再拿钱出来啊。”

  1月6日,记者与严先生一道去了4S店。负责处理此事的一名售后服务工作人员表示:“厂家这边只承担车辆的直接损失,不负责间接损失,购置税和保险这些是间接损失。”该名工作人员还介绍,“要么就是进行维修,然后给予一万的补偿,他可以去租车使用,这个钱应该也是够的。”

  经过一上午的争论,最终,严先生答应由4S店维修车辆,但补偿款需要一万五千元。“主要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要打官司,时间又拖不起。”严先生说。

  律师意见

  消费者有权要求车商 承担购置税及保险费用

  更换车辆却要求车主自行负担购置税和保险,这一做法是否在理呢?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该案是一起消费质量纠纷,在此案中,车辆的自燃原因如明确系车辆本身的问题导致,那么消费者有权利要求汽车销售商或者生产商更换车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个损失是包括购置税以及保险费用的,同时还应包括一些误工损失等,4S店所称的不负责间接损失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军介绍,表面上看,此案是因为车辆本身问题导致的用户换车。由此造成的购置税、保险费并非用户原因导致而是厂家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后果,应该由厂家承担才合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