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王亚同)5月27日,《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促进青年创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聚焦青年创业关键环节,从工作机制、创业方向、要素支撑、重点群体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为青年在渝创新创业注入制度动能。
作为促进型法规,《条例》围绕就业导向,鼓励开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餐饮零售等创业;聚焦青春经济业态,鼓励围绕青年成长发展和美好生活需求开展知识赋能、体验社交等创业;突出创新驱动,重点引导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空天信息、生物制造、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创业。
强化要素保障。在资金上,明确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落实创投税收优惠政策。在场地上,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提供免费综合服务和一定比例的免费空间。在培训上,提供创业培训与导师指导,完善导师管理与激励机制,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在服务上,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开发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扶持政策“免申即享”。
针对大学生、返乡入乡青年、青年科技人员等不同群体,《条例》提出分类支持措施。比如,大学生创业享受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风险救助等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在收费、社保、土地租赁等方面给予优惠;青年科技人员可以技术成果入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或离岗创业。
《条例》聚焦构建宽容失败机制作出安排,明确建立青年创业监测评估机制,由共青团组织按年度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政府据此动态调整扶持政策。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不予处罚。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失信后纠正行为、消除影响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建立创业失败援助机制,为失败青年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服务,落实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对有再创业意愿的提供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