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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不能只是图开心 当好宠物主人还得做好这些事
2019-07-19 07:54:34    作者:李旻      来源:成都日报     

     昨日,本报对文明养犬能手陈先生和他的爱犬“十二”的故事进行了报道。今日,另一名文明养犬能手范先生与他所饲养的金毛犬“拿铁”将登场,以自己的体会和经验告诉大家如何成为一名科学文明的养犬人。同时,针对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本报结合《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其可能面临的处罚进行解读。

  文明养犬小故事

  一打开成都市民范先生的微博,就能够看到他的认证信息:知名公益博主、萌宠视频自媒体。2012年,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接触到了动物领养、救助,也是在那一年,他领养了自己的爱犬——一只名为“拿铁”的金毛。

  “‘拿铁’体型就比较大,带它外出时我一定会使用牵引绳,免得吓到别人,也避免它乱跑。洗澡时也会注意带到专门的宠物店去洗,免得毛发堵住下水道。实际上文明养犬就是从这些小事做起,并不麻烦,也不深奥。”范先生说。

  “出现因为不文明养犬而引发的事件,主要责任还是应该归于宠物的主人。”范先生表示,现在,很多犬主在饲养时还是以“感性养宠”为主,只是图个开心,而没有去思考作为一名宠物主人应该如何文明、理性、规范地去饲养。

  现在,他每周都会定期在成都某咖啡馆内举行科学文明养犬讲座,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经验分享给更多人,让大家都能转变意识,做一名理性养宠的合格犬主。

  文明犬主的标准 你做到了吗

  ■为它们办理有效证件;

  ■在外出时为它们使用牵绳;

  ■在排泄后为它们清理排泄物;

  ■避免深夜犬吠猫叫;

  ■定期打疫苗、体内外驱虫、体检、绝育;

  ■定期洗澡并清洁它们的用品。

  这几类养犬行为最让人反感

  ■遛狗时不套牵引绳

  ■高峰期时带狗进入电梯

  ■任由犬只在院内随地大小便且不进行处理

  文明养犬小贴士

  遛狗不牵绳等养犬行为将被罚

  ■一户多犬、饲养禁养犬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的规定,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

  如若违反,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拴(圈)养犬只、敞放犬只、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不由犬主随身牵引,犬主携犬外出未及时自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养犬噪音扰民

  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如若违反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

  本报记者 李旻

责任编辑: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