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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被欠薪特岗教师收到部分补发工资 纪委介入
2019-02-01 08:24:37    作者:马宇平      来源:中国青年报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特岗教师欠薪一事又有新进展。1月31日,临渭区委宣传部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透露,临渭区教育局已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力对报道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和统计,此事涉及的该区全部289名特岗教师,每人已收到补发工资2.6万余元。

  临渭区委宣传部还透露,1月30日,临渭区纪委监委已对“特岗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介入调查。

  据临渭区委宣传部介绍,每位教师补发的2.6万余元工资里,包括2018年秋季学期中央财政补贴1.73万元,由当地财政补齐的与当地公办教师半年工资的差额5920元、取暖费2300元、6个月乡村工资补助(2016年特岗教师每人每月220元,2017年特岗教师每人每月210元,2018年特岗教师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

  特岗教师程艳(化名)也向记者证实,1月30日、31日两天,她陆续收到区教育局的3笔打款,共计2.6万余元。此前,这位村小教师一直未能享受国家“特岗计划”规定的待遇。

  本报日前报道,2017年,程艳等一批年轻人通过国家“特岗计划”考核,到临渭区的农村学校任教。尽管教育部、财政部和陕西省发布的通知中都提到要保障特岗教师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待遇,但除了每半年发放一次的每人每年3.46万元中央财政补贴,他们遭遇了欠薪,近两年里为此多方反映问题。

  “我们的工资只有中央财政补贴的那部分,半年发一次。”程艳说,他们没有五险一金,而按照合同,他们应当享有“县级政府承担的高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部分”,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临渭区教育局此前向记者介绍,该区现有特岗教师289名,都面临这些问题。特岗教师在职期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工资会提前预拨到地方,临渭区特岗教师滞后半年收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工资是由于“区教育局每半年对教师考核一次,再向财政局递交拨付申请”。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临渭区周边县市为按月发放,记者未找到该“考核”的文件依据。

  另据了解,特岗教师此次收到的补发收入涉及2018年秋季学期,并不包括此前的欠薪。他们要求补全签订合同以来的所有欠薪,落实合同里约定的相关待遇。

  针对《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的特岗教师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临渭区委宣传部表示,将在春节前的临渭区政府常务会上,经区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后,公布具体解决方案。(记者 马宇平)

责任编辑:胡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