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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重庆拟出台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立法保障公交“路权优先”
2018-05-31 06:48:41    作者:李幸      来源:重庆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幸)5月3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提请审议。记者注意到,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条例(草案)从规划计划、用地供给、财政补贴、路权分配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定,通过立法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缓解城市拥堵难题。

“公共汽车客运是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绿色出行具有重要作用。”市交委副主任滕英明表示,重庆历来重视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先后出台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7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适应公共汽车客运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将《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我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条例(草案)按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要求,从规划计划、用地供给、财政补贴、路权分配等方面加以落实。同时按照方便社会公众出行的原则,从规划衔接、运力配置、站点设置、站点命名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条例(草案)还从驾驶员和乘务员履职尽责、尊老爱幼,从乘客文明乘车、优惠乘车等角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精神体现到法规条文中。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