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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控告申诉处:"人民满意是对我们最高的奖励"
2018-01-16 09:11:44    作者:佚名      来源:正义网      

“人民满意是对我们最高的奖励”

  ——记“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控告申诉处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人民满意是对我们最高的奖励。”面对记者的采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庄玉龙如是说。

  近年来,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控申处干警始终怀着公正之心,认真倾听群众控告申诉,用真心、真情、真话让每一个来寻求帮助的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每年受理来信300余件,接待群众200余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0余件,真正发挥了检察机关窗口接待和桥梁纽带作用,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2017年又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耐心倾听,确保事事有回音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控申接待窗口是检察机关倾听民声的重要渠道。

  在庄玉龙看来,到检察院上访的群众,都是出于对检察院的高度信任,所以检察官在接待来访过程中,一定要耐心地听取当事人的控告申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014年底,该院控申接待室来了一位50多岁的维吾尔族大妈。见到庄玉龙后,大妈哭喊自己有冤情,情绪一度失控。庄玉龙赶忙递上一杯热茶,扶大妈坐下,耐心安抚,半个小时后,大妈心情平静了。

  原来,来访大妈叫阿迪莱(化名),反映其妹妹非正常死亡,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结果不服,认为妹妹死亡系其丈夫李某所为,公安机关未能查明事实,因此将死者安置于殡仪馆后,家人情绪激动,四处上访。最后,她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了检察院。听了阿迪莱诉说后,庄玉龙认真审查了其带来的申诉材料,认为死者身体多处瘀紫,多根肋骨骨折,公安机关决定可能存在错误。

  “检察院一定会依法办理案件,尽快作出答复。”送走了阿迪莱,庄玉龙立即向检察长汇报并提出了案件办理意见,在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吉木萨尔县检察院依法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最终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故意伤害被害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告破。

  当庄玉龙电话告知阿迪莱案件最新进展后,阿迪莱激动地说:“谢谢你,我的好妹妹,真的没想到检察机关能这样负责任地为我提供帮助,检察官亚克西(维吾尔族语“好”的意思)!”

  “一句‘检察官亚克西’,让我多天的疲惫烟消云散。”庄玉龙说。

  视频接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推进控告申诉工作中,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机关紧跟大数据科技的浪潮,按照最高检部署,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县两级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搭建成功并投入使用。

  “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建立进一步拓宽了信访渠道,丰富了接访手段,消除了地域障碍,免去了上访群众的奔波之苦。”在庄玉龙看来,应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不仅降低了信访人的诉求成本,还使上级检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反馈、及时答复,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王阿姨你好,我是最高检控告检察厅的接待员。”2017年2月15日,在玛纳斯县检察院,王某和最高检检察官通过视频进行“见面”。

  两年前,王某的女儿与丈夫张某发生口角后,服农药自杀。王某怀疑是张某暗中捣鬼,多次向玛纳斯县检察院控告张某,但又拿不出相关证据。王某既不承认女儿自杀的事实,又不服玛纳斯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先后向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两级检察院经审查,均维持了不起诉决定。王某仍不肯放弃,又向最高检提出申诉。

  新疆距离北京数千公里,王某身体不好,家里经济拮据,她既着急又无奈。最终,在自治区检察院的协调下,玛纳斯县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王某向最高检申诉的愿望。通过最高检控告检察厅接待员的释法说理,王某最终决定息诉罢访。

  据了解,昌吉回族自治州、县两级检察院通过举办法律宣传周、检察开放日、下访巡访活动等,广泛宣传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功能,当地群众已经逐渐掌握通过该系统表达诉求,系统的使用率得到很大提升。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待12件15人,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该院召开案件汇报会、专题讨论会、周报会等共36次,加强了上下级检察院的沟通与联系。

  司法救助,让被害人重拾生活信心

  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一项司法改革创新工作,也是检察机关服务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三年来,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成功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7件,发放救助金共计66.42万元,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这笔钱对我来说不但是看病救命的,更让我有生活下去的勇气,感谢检察官一直关心我、帮助我,我要好好活着……”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刘某听说救助金批下来后,专门委托哥哥来玛纳斯县检察院转达他的感激之情。

  2010年,玛纳斯县下庄子村村民刘某被他人用斧子砍伤,经法医鉴定,其头部损伤为重伤,属十级伤残,右下肢损伤为轻伤。重伤引发的后遗症令他一次次住进重症监护室,身体残疾和妻离子散的双重灾难彻底压垮了他的身体和精神,因治病产生的巨额债务更是拖垮了他的三个兄弟姐妹。2017年8月22日,在得知刘某的情况后,昌吉回族自治州、县两级检察院为刘某申请了救助金3万余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目前把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案件的各个环节,只要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就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特别是对于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只要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可能符合被害人救助条件的,承办部门就将案件材料移送控申部门审查,以确定是否启动司法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简化申请程序,当事人只要能够提供乡镇政府、村委会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即启动相关程序,做到及时救助。 

责任编辑:胡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