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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家宴经营者备案制度
2017-05-08 07:16:09    作者:刘蓟奕      来源:重庆日报     

                                                                      

制图/丁龙

本报讯 (记者 刘蓟奕)近年来,我市居民聘请“一条龙”、“厨师班”等承办家宴的情况越来越多,家宴的食品安全如何保障?记者日前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正式出台《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家宴经营者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月1日,我市首个食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参照其中对食品摊贩的管理要求,我市专门出台《办法》,对家宴服务活动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

“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菜刀、菜板也要分开,用之前一定要用开水煮一遍,消消毒……”5月6日,在巴南区界石镇海棠村五组,厨师们穿着统一的白色厨师服,正在为村民陈方平操办一场婚宴,界石镇食药监所的协管员则在现场指导开宴前的准备工作。

这场婚宴的承办人是当地“餐饮一条龙”的经营者张利。记者看到,张利的胸前挂着一张“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上面印着经营范围、单位地址、电话等具体信息。张利告诉记者,为了取得这张公示卡,“一条龙”的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健康检查和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承办宴席所必须的生熟食品分开加工的工用具、容器以及消毒设施、防蝇设施、冷藏设备等。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要求家宴经营者在承接家宴时,要向家宴举办者出示备案公示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宣传和发放《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食品安全要求》资料。承接100人以上家宴时,经营者还需提前向宴席举办地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在接到家宴经营者承接100人以上家宴的报告后进行记录,同时告知家宴经营者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可派员到现场指导。

根据《办法》,除对家宴经营者实行备案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要对这些经营者开展不少于两次培训,按户建立家宴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在当地定期公示备案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家宴承办人员,从而达到防控家宴食品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目的。

 
责任编辑: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