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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司法局凤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务损害赔偿纠纷
2026-04-07 07:58:08    作者:周颖 朱江      来源:华龙网     

第1眼TV-华龙网讯(通讯员 周颖 朱江)“感谢你们的调解,不但帮我争取到赔偿,还要回了工资,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提起自己的劳务纠纷,长寿区的退休再就业人员张某感激地说。近日,长寿区司法局凤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劳务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帮助张某顺利获得赔偿金及被拖欠工资共计一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银发”就业突遇意外

张某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应聘至某卖场商家从事家电销售工作。2025年5月,张某在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导致右足骨折。伤愈返岗后,商家不仅未给予合理赔偿,反而于同年11月提出离职要求。双方就受伤赔偿及离职补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张某无奈之下,向所在辖区凤城司法所寻求帮助。

厘清关系明确路径

受理案件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倾听张某诉求,详细梳理事件经过,一边安抚张某焦急的情绪,一边耐心讲解有关政策法律。因张某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通常被视为劳务合同关系。工作人员重点向其解释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以及工伤赔偿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在法律适用上的不同,帮助张某客观认识自身权利义务,并逐项梳理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为后续纠纷处置化解打下法律基础。

主动沟通终达合意

在明确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涉事商家,从事实、法律及诉讼成本等角度,客观分析调解与诉讼的利弊,引导其理性面对责任。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商家与张某最终同意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凤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促成和解出发,详细阐明利弊,积极引导双方正面沟通,力促依法合规解决纠纷。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一次性支付张某赔偿金7700元,并补足拖欠工资3000余元。协议已履行完毕,张某及家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也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表示感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工作中,凤城街道司法所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尤其是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化解中,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专业、温情的调解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