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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级医疗机构首推生活垃圾分类
2018-01-02 12:37:2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晨报     

      2017年12月29日,新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透露,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将首推垃圾分类。据介绍,医疗机构将按属性,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按规范标准分类存放,一律进行统一专业处置。

 

  今后,在新疆各医院丢垃圾,可要学会分类丢弃了。12月29日,新疆晨报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将率先在全行业首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8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所有医疗机构到2020年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医疗机构作为城市中人群密集的场所,产生的垃圾也较为集中。以往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的是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如使用过的医疗器具、术后废弃品等,都有单独的收管、处理渠道。现在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刘向介绍。

 

  据了解,今后医疗机构将按属性,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按规范标准分类存放,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收取、处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中,把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作为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处理,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也按此处理,实现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刘向介绍,“今后我们将在各级医疗机构加大对医务人员和住院患者的宣传,通过设置不同标识的分类垃圾箱,引导人们从我做起培养习惯、提前分类生活垃圾。同时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的严格管控,采取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医废处置工作人员和环卫工人等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培训等辅助性措施,以此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延续阅读:

 

  如何辨识生活垃圾分类

 

  电池、花卉、食品袋……您知道这些生活垃圾,都该丢进哪个垃圾箱么?今后,全区医疗机构率先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入医院等场所要注意具备这些常识了。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收运。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原则上采用密封容器单独投放,每日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病床、轮椅等,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交接。

 

  不过,输液管、针头等依旧按医疗废物处理,在传染病区使用或用于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患者、采取隔离措施患者、涉及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也依旧按医疗废物处理。

责任编辑:胡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