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升涛)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从2026年1月起提高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也是成都市连续第五年提高该标准。
具体而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990元/月统一提高到1120元/月;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950元/月统一提高到1120元/月。此次调整意味着,成都低保标准将实现全市统一,并迈进千元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