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泰山) 2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成都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近日印发,将于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这意味着,在全力拼经济搞建设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了更加规范明确的政策指引和制度性保障。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四种方式。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持政府投资资金应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创新、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等原则。项目计划管理坚持严格实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制度。
项目决策及审批方面,按时序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流程,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各审批环节的职能职责,并对部分可简化的政府投资项目明确简化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效率,确保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决策的项目具有可行性,将项目集体决策环节由原来的项目建议书阶段调整至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管理办法》明确,计划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政法、教科文卫及信息化基础设施等项目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